单项选择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单项选择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