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日凌晨,张某和王某(女)持刀拦路抢劫行人被当场抓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十天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刀。因侦查需要,侦查人员要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伤害状况,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1)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在10天后才安排会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判断题 王某接到一审法院裁定书的日期是5月31日,因此他在6月10日提出的上诉是合法的。
判断题 刑事损害赔偿请求只能在有关机关对违法侵权行为确认后才能进行。
判断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中,并非始终居于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