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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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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1993年3月王林与高华(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住在1992年王林获赠的一套两居室住房内,当时王林28岁,高华25岁。在同居期间二人购买了松下彩电、全自动洗衣机各一台,价值15000元,彩电与洗衣机双方一直共同使用。1994年高华的姑妈赠与高华个人价值14000元的钢琴一架。1995年王林外出做生意,赚了30万元。高华独自在家创作了一篇长篇小说,发表后获稿酬2万元。1997年王林在外结识了李云,二人之间产生感情,并于1998年正式登记结婚。

王林与高华的关系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

王林与高华乃事实婚姻。因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当时二人已满法定婚龄。依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中,199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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