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2年在深圳成立,2018年开始获利,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本年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自产的化妆品30万件,取得不含税收入550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2000万元,销售费用80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管理费用9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200万元)。(3)5月份因看管不善发生火灾,损失上月外购的原材料成本40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和责任人赔款8万元。(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注: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业务(1):销售收入=5500万元。业务(4):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所以,应税收入为5500万元。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