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汽修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市交通局的下属单位。2002年,经市交通局党委研究决定,任命蒋培丽为汽修厂厂长。2004年年底,汽修厂搬迁,原厂址计划与人合作开发房地产,建职工宿舍楼和商业住宅楼。山东某房地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某与汽修厂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汽修厂出地皮,该房地产集团公司出资金,共同开发一期住宅楼。 2005年2月,蒋培丽打电话给张某,称其弟想在该一期住宅楼购买房子,要求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双方以10.4万元的价格签订买卖合同,对方收到蒋培丽缴纳的购房款5万元。但是,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市房管局认为该住房的出售价格过低,不给办理,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价值42万元的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05年8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经某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鉴定,该套住宅价值29.3万元。试分析本案例中蒋培丽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不定项选择 李某在当地是有名的恶霸,为垄断附近区域的烟酒生意,其为某区工商管理分局购买了轿车两辆,空调24台,在以后的工商检查中,该区工商管理分局对李某多有照顾,致使李某得以逃避各项工商管理款项计214万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不定项选择 沈某系武汉某国有钢铁公司法律顾问处的工作人员,2008年2月,沈某受该国有钢铁公司指派担任非国有公司(中钢物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沈某与对方当事人勾结,偷盖中钢物贸有限公司的印章,致使原有的借贷法律关系发生改变。事后,沈某收受对方当事人给的感谢费人民币5万元。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