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决议,同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将首次公开募股(IPO)价格定为每股6元。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相关的文件、合同已签署,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均已办妥。2011年10月10日,甲公司的上市申请获批。甲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共计100万元,另发生广告费、路演费300万元。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在2012年到2015年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1)甲公司于2012年3月2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以乙公司2012年3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丙公司,丙公司以其所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②甲公司定向增发的普通股股数以协议公告前一段合理时间内甲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加权平均股价每股15.40元为基础计算确定。③丙公司取得甲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 (2)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①经评估确定,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12年3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5500万元。②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向丙公司定向增发5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丙公司拥有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8.33%。2012年5月31日甲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6.60元。③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100万元;对乙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发生评估费用6万元。相关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④甲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向丙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后,即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乙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派出6名,其他股东派出1名,其余2名为独立董事。乙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由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⑤2012年5月31日,以2012年3月1日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为基础,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6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 (3)2012年、2013年,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 (4)2013年4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并于月底实际发放。 (5)2013年6月30日,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乙公司部分股权换取了丁公司10%的股权。甲公司换出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90万元,占其持有的乙公司全部股权的5%,持有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取得丁公司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股权于2013年12月31日以及201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均为550万元。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从丁公司的另一投资者处取得丁公司50%的股份,实际支付价款3250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甲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60%,对丁公司具有控制。 (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①甲公司与丙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合并前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甲公司与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②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③除给定情况外,假定涉及的有关资产均未发生减值,相关交易或事项均为公允交易,且均具有重要性。④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乙公司和丁公司的股权,没有计划出售。⑤各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⑥各公司实现的利润均衡发生。 要求:(1)判断甲公司首次公开募股业务中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律师费、评估费、广告费、路演费分别应如何处理。 (2)根据资料(2),计算该项交易(含所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和审计评估费)对甲公司201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当期净利润和资本公积的净影响。 (3)判断甲公司对乙公司合并所属类型,简要说明理由。 (4)作出甲公司上述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013年至2016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3年11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A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权的20%,收购价款为2010万元,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2月25日分别经甲公司和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于2014年1月1日批准通过。 (2)2014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500万元,除下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同: 乙公司该项固定资产原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费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甲公司在取得投资时乙公司账面上的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于2014年对外出售80%,2015年对外售出剩余20%。 (3)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股权价款2010万元,并办理了相关的股权划转手续。甲公司持有的股份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 (4)2014年9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800万元的某项商品以1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结算。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管理,当期对外出售60%。 (5)2014年度,乙公司发生净亏损40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涨而确认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50万元。由于乙公司本期亏损,甲公司向其追加投资200万元,双方拟定于20年后由乙公司返还该笔资金,甲公司将其计入长期应收款。 (6)2015年度,乙公司发生净亏损80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2014年内部销售形成的存货全部对外出售,本期未发生新的内部交易。 (7)2016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402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 (8)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00万元再次取得乙公司10%的股份,至此甲公司共计持有乙公司30%的股份。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 要求:(1)确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股权交易中的"股权转让日"。 (2)计算说明该股权投资对甲公司2014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下列项目的影响。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利润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3)计算说明该股权投资对甲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和存货项目的影响。 (4)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会计分录。 (5)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追加投资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问答题 海天公司、利亚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同为金海公司的子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有关资料如下。(1)金海公司于20×2年1月1日取得利亚公司的控制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为利亚公司的母公司。购买当日利亚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00万元,差额由一项固定资产形成。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20×2年利亚公司利润表中列示的净利润为42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80万元,综合收益总额为600万元。除上述因素影响外,利亚公司当年未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2)20×3年1月1日,海天公司以一项日常生产用设备以及1000万股普通股作为合并对价取得利亚公司80%的股份。该项设备的原价为7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合并当日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当日每股公允价值为2.5元。海天公司为发行普通股支付佣金、手续费共计50万元。(3)20×3年5月2日,利亚公司宣告分配20×2年度现金股利400万元,20×3年5月20日利亚公司发放上述股利。(4)20×3年度利亚公司实现利润400万元,当年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其他综合收益50万元。(5)20×4年5月10日,海天公司将其持有利亚公司股权中的25%对外出售,取得价款750万元。 要求:(1)编制海天公司上述事项(2)~(5)的相关会计分录。 (2)若合并日以前海天公司、利亚公司无关联方关系,编制海天公司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