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外贸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登录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1年12月,中国深圳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德国公司签订了6万箱芦笋罐头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FOB青岛,目的港为汉堡,装船时间为次年6月。深圳公司负责联系船舶,德国公司开立以深圳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约履行,但由于船舶紧张,深圳公司联系不到运载船舶,就致函要求德国公司派船,并声称:根据《国际贸易术语通则2000》,作为买方的德国公司必须自负费用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德国公司回复:双方合同并未约定应用该规则,所以,深圳公司不能将其作为依据。

本案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又称维也纳公约)。

相关考题

问答题 本案是否可以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为什么?

问答题 我国从美国进口天然橡胶5吨,进口天然橡胶到岸报价1900美元吨,我国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选择税,即在20%从价税和260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计征关税。请问我国征收的关税总额是多少?

问答题 国际商务谈判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财会考试题库(ckkao.com)

备案号:湘ICP备202200300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