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经济法基础

登录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是家生产空调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是家生产家电的大型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资产优化组合,两公司决定合并。甲公司于2003年8月2日由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同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于同年8月5日、8月15日、8月25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乙公司于2003年8月3日作出合并决议,同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于同年8月20日、8月30日、9月10日在报纸上公告。甲公司债权人A企业,因故未接到通知书,见甲公司报纸公告后,于10月5日向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甲公司未予理睬。甲、乙两公司于2003年12月1日至公司登记机关申办理工商登记。

甲乙两公司的通知、公告是否在法定期限中完成?

【参考答案】

甲乙公司的通知和公告都是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相关考题

问答题 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B公司以工业产权出资,是否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判断题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判断题 在发生公司合并时,被合并公司的各方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全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财会考试题库(ckkao.com)

备案号:湘ICP备202200300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