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7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800万元。 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200万元。 (2)2018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700万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诉。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8年2月28日;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甲公司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①记录应支付的赔款,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预计负债800贷:其他应付款7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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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填列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表中各项目的调整金额(调增以“”表示,调减以“-”表示)。
问答题 对于甲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合并编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及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利润分配”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问答题 指出甲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1)至(6)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只需写出相关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