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兴旺公司符合小企业标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销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有以下业务:
(1)2×13年12月1日与A企业签订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设备售价8万元,甲公司2×13年12月5日收到购货方A企业付款9.36万元,并向购货方A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向购货方发货。
(2)兴旺公司与B企业签订以旧换新业务合同,2×13年12月13日按照合同向B企业销售某产品10台,单价为1万元,增值税0.17万元,单位成本为0.5万元,兴旺公司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回10台同类旧商品入库,每件回收价为0.1万元。
(3)兴旺公司2×13年12月5日销售给C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款5万元,该机床成本为3万元。兴旺公司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C企业,C企业已开出一张为期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C企业车间内放置该项新设备的场地尚未确定,经兴旺公司同意,机床暂不提货。
要求:
(1)根据上述业务作出兴旺公司2×13年12月的会计分录与税务处理;
(2)分析计算兴旺公司2×13年12月应确认的收入;
(3)分析计算上述业务对兴旺公司2×13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上存货的影响金额;
(4)分析计算上述业务对兴旺公司2×13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上负债的影响金额。
【参考答案】
(2)兴旺公司2×13年12月应确认的收入:
2×13年12月业务(1)不确认收入;&......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考题
-
问答题
方正公司符合小企业标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3年5月1日,向甲公司销售A商品2000件,每件标价1000元,实际售价900元(不含增值税),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方正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要求: (1)编制方正公司销售商品时的会计分录(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 (2)根据以下假定,分别编制方正公司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① 甲公司在5月9日按合同规定付款,方正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② 甲公司在5月18日按合同规定付款,方正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③ 甲公司在5月27日按合同规定付款,方正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
判断题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进行税务处理时,应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
判断题
小企业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均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