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B、C、D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甲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甲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2010年1月,甲公司准备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上年末甲公司的实收资本为8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1200万元,股东人数仍为20人,按照董事会拟订的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账面净资产1200万元,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折合的实收股本为960万元,20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并修改了公司章程,当月经过股东会的讨论通过,甲公司形式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此时甲公司最大的四位股东A、B、C、D的持股情况如下:随后,甲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7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截至2012年5月,甲公司股本总额、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没有任何变化,由于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准备增资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依照董事会制定的融资计划,甲公司以专门投资本行业机构投资者作为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共15000万元,暂定的投资机构共30家,同时本公司股东A认购了其中的3000万股,每家投资机构均认购400万股,当年股票发行成功,30家投资机构和A股东均依法认购了全部股份,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变更为15960万元。甲公司自2013年1月开始,2012年以前除A股东之外的老股东陆续将自己的股份非公开对外转让,其中,B股东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8位投资人;C股东将自己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15位投资人,D股东将自己部分股份分别转让给了5位投资人。除此之外的其他小股东受此影响也频繁转让股份,使得原有小股东和新小股东数量猛增,达到了139人。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2010年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实收股本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甲公司2013年开始股东转让股份的最终结果情况是否需要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并定性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说明理由。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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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综合题:2013年1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与投资人A、B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期间,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业务: (1)2013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3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 (3)2013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 (4)2014年1月1日,丙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被责令关闭,公司解散。1月12日,公司由丙、A、B及其他股东组成的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清偿完公司所有债务后仍有15万元的剩余财产。 (5)2014年3月8日,丙决定向戊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甲与乙同意,但丁不同意。经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需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 (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4)丙聘任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清算组的时间及人员构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有限责任公司的剩余财产如何分配? (8)丙能否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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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型保健技术,为将该技术转化为产品,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由乙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全部由甲公司负责。为使开发顺利进行,乙企业决定投资兴建一座新技术试验楼。经过必要的程序,乙企业与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乙企业供应,辅助材料由丙公司提供;前期基础工程先由丙公司垫资施工,基础工程完成后,乙企业按施工进度向丙公司支付工程款。合同未约定垫资利息。为保证施工进度,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用丁公司的大型吊车1台。合同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丁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为保证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乙企业与戊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戊公司应在施工所在地交付所运材料,运输费用每年结算一次,乙企业以所建的新技术试验楼为运输费设立抵押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新技术试验楼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 (1)甲公司利用乙企业的物质条件对新型保健技术进一步完善,由此产生一项发明,甲公司准备就此项发明申请专利。乙企业得知后,要求与甲公司共享专利权,被甲公司拒绝。 (2)丙公司在基础工程完成后,向乙企业提出返还垫资,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垫资利息的要求。乙企业答应返还垫资,但拒绝支付利息。 (3)丁公司为筹措资金,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给了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向丙公司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吊车。 (4)乙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虽经多次催告,但无力支付丙公司的到期工程款和戊公司的到期运输费,其中欠丙公司的工程款1200万元;欠戊公司的运输费600万元。丙公司和戊公司都要求以新技术试验楼的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拒绝乙企业共享专利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企业拒绝支付垫资的利息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与丁公司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是否造成租赁合同解除?并说明理由。 (6)乙企业与戊公司在合同中设立的抵押是什么性质的抵押? (7)丙公司和戊公司谁的受偿权更优先?并说明理由。 (8)如果戊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就乙企业所欠的600万元运输费全部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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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00万元(2014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费100万元(2014年2月1日到期)。2014年7月4日,甲公司书面通知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通知中未约定异议期)。2014年8月10日,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货款尚未到期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甲公司的抵销无效。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乙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A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A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乙公司所有。A公司已经支付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知情的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已经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A公司应支付庚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4年6月1日。2014年4月1日,A公司向庚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14年7月11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6)A公司应支付辛公司货款500万元,A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了抵押担保(该机器设备价值800万元)。2014年4月1日,A公司向辛公司清偿了该笔债务。2014年7月12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7)A公司欠缴税款100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为8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为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以A公司欠甲公司的货款尚未到期为由提出异议,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8日驳回了管理人提起的抵销无效诉讼请求,该抵销自何时生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当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时支付剩余的40万元价款时,管理人能否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提出抗辩?如果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40万元的价款,给乙公司造成损害时,乙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该设备?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丙公司依法追回该机床后,因丁公司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戊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戊公司不能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戊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A公司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应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