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在展销会上看到乙公司展台上有一款进口食品料理机,想起同事丙前几天说想买1台料理机,遂自作主张以丙的名义向乙公司订购1台该款料理机,约定货到付款。随后,乙公司将料理机快递给丙,丙签收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乙公司与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为()。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考题
-
单项选择题
甲乙在干洗机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干洗机所有权仍属于甲。随后,甲将干洗机交付给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约定的效力及干洗机所有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约定有效,在货款付清之前,干洗机所有权归属于甲
B.甲乙约定可撤销,在货款付清之前,乙可以撤销
C.甲乙约定效力待定,在货款付清之时确定生效
D.甲乙约定无效,在货款付清之前,干洗机所有权归属于乙 -
单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权利中,设立权利质权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是()。
A.支票
B.提单
C.存款单
D.基金份额 -
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速裁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C.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应当适用速裁程序
D.速裁程序既可以在一审程序中适用,也可以在二审程序中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