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日凌晨,张某和王某(女)持刀拦路抢劫行人被当场抓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十天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刀。因侦查需要,侦查人员要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伤害状况,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在10天后才安排会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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