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山本××,女,42岁,日本国籍。
马××,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2005年11月25日,山本××乘坐×××次航班入境,过海关时选走的是绿色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但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山本××时行例行检查时,却从其携带的硬质行李箱夹层中发现了可疑粉状物9包,经化验证实该批粉状物为毒品“可卡因”,共计4512克,纯度为70%。
要审查,山本××交代,这批货是她从巴西带来的,有人会在广州××路××酒店接货。海关缉私局马上在该酒店周围布控,接货人马××携款前来酒店找山本交接时被当场抓获。
对于山本××和马××的行为是否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和处理?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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