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13年1月15日,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甲、乙、丙、丁各以货币20万元作为出资,四人平均分配利润、分担风险;由乙执行A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对其他事项无约定。
A企业存续期间,发生如下事实:
(1)2013年2月1日,乙因A企业事务繁忙,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戊担任A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2013年3月10日,B公司欠A企业的30万元到期;丙欠B公司的30万元亦到期(与A企业无关),B公司拟将该债权债务抵销。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以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2),若丙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欠B公司的30万元,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丙可以以其从A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B公司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根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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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责任承担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A.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有限合伙人退伙的,对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分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