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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14;账套:301;操作日期:2012年8月31日)输入销售专用发票。8月20日.销售部向灵才科技销售手机100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号为A001,价税合计85000元。
- A.销售部向灵才科技销售手机100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号为A001,价税合计85000元。
【参考答案】
“打开财务应用程序”→输入用户名→选账套→选会计年度→改操作日期叶确定→应收应付→销售→客户往来→收款结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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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题型
下列关于可靠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B.企业充分披露与使用者决策相关的有用信息
C.企业对尚未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D.企业将已运至企业、尚未收到发票的商品暂估入账 -
未知题型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1月30日的科目余额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科目名称 借方余额贷方余额科目名称借方余额贷方余额银行存款54 000短期借款35 000应收账款40 000应付账款20 000坏账准备——应收账款160预付账款51 200预付账款7 000应交税费2 500原材料20 000应付利息7 840库存商品90 000实收资本240 000交易性金融资产55 000资本公积18 000长期待摊费用600盈余公积1100固定资产128 000利润分配9 900累计折旧26 000本年利润20I)00在建工程42 000合计436 60026 160合计2 500412 940注:“应付利息”科目余额7 840元为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长江公司12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本月销售商品共计售价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款项尚未收到。商品成本l2 000 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60元。 (3)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12 000元。 (4)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2 000元,摊销长期待摊费用400元,均计入管理费用。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管理费用4 000元。 (5)本月支付已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7840元。 (6)用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10 000元。 (7)发生财务费用6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8)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4%0计提坏账准备。 (9)用银行存款交纳增值税500元,所得税300元。 (10)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账面价值为15 000元(其中:成本14 000元,公允价值变动1 000元),售价16 000元。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长江公司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长江公司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下列项目的金额:①银行存款;②应收账款;③存货;④长期待摊费用;⑤交易性金融资产;⑥在建工程;⑦应付利息;⑧应交税费。
A.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长江公司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B.计算长江公司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下列项目的金额:①银行存款;②应收账款;③存货;④长期待摊费用;⑤交易性金融资产;⑥在建工程;⑦应付利息;⑧应交税费。 -
未知题型
(一)2011年6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20万元,乙以其设备折价出资16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12万元,丁以货币出资8万元;(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该合伙企业经登记于2011年6月20日成立。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1年6月25日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2) 2011年7月1日,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3) 2011年7月10日,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11年8月11日,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甲、乙、丙、戊之间仍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2011年8月15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4) 2011年8月20日,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11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11年9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A.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