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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开业,5月25日该公司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同年7月25日,税务机关发来一份税务处理决定书。称因该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故按税法规定处以罚款。公司经理对此很不理解,向税务机关辩称,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做成一笔业务,没有收入。且属于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国家免税政策,不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关于纳税地点表述错误的有()。

    A.若AB两地税务机关对于甲公司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执,由甲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B.向本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C.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向企业所在地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D.个体工商户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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