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由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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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李志夫妇财产继承的说法,()正确。
A.胡丽遗产就是她与李志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部分
B.李飞对李志夫妇的财产继承中发生代位继承关系
C.马娜在婚后所生子女也可以继承胡丽的遗产
D.鲁明可以转继承取得胡丽的遗产 -
单项选择题
对于理财师而言,()对分析本案例没有意义。
A.了解李志夫妇的死亡时间
B.掌握李志夫妇的财产数额
C.了解李达的财产情况
D.了解李达的死亡时间 -
单项选择题
关于李飞,()说法正确。
A.按照法律规定,李飞是李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在本案例中,李飞不可以获得胡丽的遗产
C.在本案例中,李飞可以代位继承李志的遗产
D.在本案例中,李飞随母改嫁,与李志夫妻没有法定身份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