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周峰(男)和刘玉(女)196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收养周天为养子。周天成年后娶妻赵琳,生一女周美。2003年6月周天外出时出车祸身亡。2004年8月周峰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大致为:将其财产中的房屋留给妻子刘玉,存款留给周美。经查,周峰夫妇共有房屋6间,存款2万元。2005年初,周峰去世。
本案中,周峰如果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当法定继承,则继承人为()
A.刘玉
B.刘玉、周美
C.刘玉、周美、赵琳
D.周美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
相关考题
-
单项选择题
周峰的遗产为()
A.房屋6间
B.存款2万元
C.房屋6间,存款1万元
D.房屋3间,存款1万元 -
单项选择题
本案中所涉及的房屋和存款属于()
A.周峰的个人财产
B.周峰夫妇的夫妻共有财产
C.周峰夫妇按份共有的财产
D.刘玉的个人财产 -
单项选择题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